
简单来说就是
跨省就业,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合并,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养老保险权益完整、准确。
01
问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哪些新的变化?
答
02
问
确认了缴费延长地或待遇领取地,再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的,怎么处理?
答
03
问
待遇领取地为本市、档案在外地的参保人员档案如何处理?
答
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接收人事档案后办理退休手续;
无单位的本市户籍人员,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或户籍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共存档机构接收人事档案后办理退休手续;
无单位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或其在本市最后一次参保缴费区人社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共存档机构接收人事档案后办理退休手续。
04
问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答
在本市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在外省市保留参保缴费的人员,不再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在外省市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在本市保留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将本市养老保险缴费转出的,由本市参保缴费区社保经办机构清退本市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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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在外省市保留参保缴费的人员,本市社保经办机构不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在外省市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在本市保留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将本市养老保险缴费转出的,由本市参保缴费区社保经办机构清退本市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