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区管理办法(试行)
为维护图书馆正常秩序,保障广大读者平等、合理使用自习区的权益,满足广大读者学习需要,图书馆特制定《自习区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如下:
⒈请保持自习区安静,勿嬉笑、打闹、喧哗。进入自习区,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挡或关机,以免影响他人。
⒉请保持自习区卫生,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吸烟及吃零食。
⒊爱护公物,请勿涂抹、毁坏公用设施,请勿随意挪动桌椅。
⒋请勿在自习区占座。离馆时,请读者将一切个人物品带走(包括已经办理完借阅手续的图书)。每天闭馆时,馆内所有遗留物品将作为无主物品进行清理(丢失责任自负),清理的物品将置于每层固定位置。
⒌保障消防安全,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串联接线板。手机、充电宝等充电时,请勿离开。否则将作为无主物品予以收缴。
⒍图书馆为学校公共场所,如短暂离开自习区,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笔记本电脑等)。
⒎按需取用馆藏图书,自觉将使用后的馆藏图书放回书库原处,或放置于图书回收车上,以方便其他读者取用。
⒏请自觉维护自习区的学习环境,自觉抵制一切不良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将进行不定时巡视,对违反馆内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将清理出自习区,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