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及流程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9-29浏览次数:2120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及流程  

    为顺利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考务管理,保证教学秩序,考务工作应遵照以下规定及流程  

    一、考试组织及流程  

    (一)、必修课,考试课结课考试  

    1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在第九教学周结课后及期末考试周。  

    2 、教务处于考试前2-3周完成考试时间、地点、监考、巡考等考试安排。  

    3 、教务处与各系、学生处、教室管理等部门沟通,做好学生考前教育,考场管理及监考员培训等考前准工作。  

    (二)考查课,选修课结课考试  

    1 、各系自行组织本系各专业年级考试。  

    2 、各系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将考试科目、时间、监考人员及考试地点等具体安排以电子版及纸板(系主任签字盖章)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三)、补考  

    1 、由教务处进行考试安排、组织和实施。  

    2 、各系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按照规定格式将补考科目及补考学生名单(包括正常补考及往届生参加补考)电子版及纸板(系主任签字盖章)报教务处。  

    3 、体育课及计算机课补考由体育部及计算机教研室确定补考时间,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通过各系通知学生补考,必考学生需填写补考三联单,经各系确认后参加补考,补考后教师填写成绩并签字确认后,三联单留体育部(计算机教研室)一份,另两份交回所在系,各系与补考结束后汇总补考学生名单,将三联单一份存档,另一份同补考学生名单一并交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前补考  

    1 、由教务处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  

    2 、各系于每年4月下旬以电子版及纸板(系主任签字盖章)形式将毕业补考科目及参加毕业补考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 、教务处负责监督和检查。  

    (五)、各专业毕业考试  

    1 、由各相关系负责组织及实施。  

    2 、各系于每年4月下旬将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及考试地点等具体安排以电子版及纸板(系主任签字)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3 、各系于每年5月份组织本系各专业毕业考试的命题、实施、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  

    4 、教务处负责监督和检查。  

    (六)、校内学位英语考试  

    1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统一安排。  

    2 、每年4月下旬,教务处将考试相关要求下发各系。  

    3 、各系负责通知需要参加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位英语考试的2012届毕业生。  

    4 5月中旬各系向教务处反馈报名情况。  

    5 、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考试安排,并通过各系通知考生。  

    6 、考试命题、阅卷,成绩录入均由教务处负责,并与考试结束后将成绩反馈各系。  

    (七)、国家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  

    1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统一安排。  

    2 、教务处按照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要求及天津考试院具体安排,及时发布考试报名、信息核对时间及要求。  

    3 、各系按照要求组织学生报名、核对信息。  

    4 、教务处将报名情况提交天津考试院,并按照考试院要求进行考试安排。  

    5 、教务处于考试前组织各系、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做好考前考场清理、安全保卫、监考及考务人员培训、考试用品配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6 、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按照要求将答题卡及试卷上交天津考试院,并完成成绩发布等后续工作。  

    二、命题要求及工作流程  

    1 、各系教学秘书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前将学院试卷模板交任课教师,并告知学院关于命题、阅卷,成绩录入及考试相关要求。  

        2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院试卷模板和命题要求来命题及设计卷面。  

    3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院考试命题相关要求命题,设计试题类型及分数比例。  

    4 、教师按照学院指定时间将纸质版试卷(AB)卷交于教务处指定考务管理人员。  

    三、试卷印刷保存  

    1 、考试试卷应包括AB卷及标准答案,原则上正考使用A卷,补考使用B卷。  

    2 、由教务处组织的考试试卷均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4周提交给教务处负责试卷管理教师,当面清点密封,双方签字后存放试卷保密柜。  

    3 、各系自行组织的考试科目试卷,由任课教师与考试前2周提交各相关系的指定教学秘书,当面清点密封,双方签字后存放试卷保密柜。  

    4 、教务处组织的考试试卷均由教务处专人与各系相关专业教学秘书共同统一印刷,当场清点后封存;各系自行组织的考试,在教务处专人配合下,各系自行印刷,当场密封,签字后存放各系自有的试卷保密柜保存。  

        5 、试卷印刷时必须2人在场,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6 、试卷印刷数量必须符合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原则上可比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多出2-5份,多出试卷考试结束后如数回收。  

    7 、试卷印刷后的版纸由教务处负责当场销毁。  

    8 、样卷印刷完毕后当场另行封存,与试卷一同放入保密柜,待考试结束后由各系教秘领取,作为各系教学档案严密保存。  

    9 、考试结束后,所有阅过试卷交由各系保存备查。  

    四、考试管理及流程  

    1 、教务处依据每学期教学安排,在各种考试考前拟定考试通知安排,下发到各系及其他相关部门。  

    2 、考试前各系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考试安排,组织监考员学习学院考试相关规定及监考员职责;同时组织本系各专业、年级学生学习学院考试管理及学生违纪作弊处理等相关规定,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3 、教务处组织监考及考务人员进行履职培训提醒相关注意事项。  

    4 、考试当天教务处将各门考试的考场教室具体安排张贴公布。  

    5 、监考工作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与《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监考工作流程》执行(监考工作流程附后)。  

    6 、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试卷于考试当天由各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签字领取,送到阅卷教师手中,试卷不能由其他人员传送。  

    7 、成绩录入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教务处要求由阅卷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照教务处规定提交纸板成绩单。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监考工作流程        

       

       

                                        教务处  

                                             2015年12月12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监考工作流程  

       

    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两人以上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二、考前准备:  

    1 、主监考板书考试须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年级   ,专业   ,试卷页数   ,共   大题。  

    考试纪律: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开考不足30分钟不得交卷离场  

                 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三、清理考场:  

    1 、主监考保护试卷,副监考按照班级、学号安排考生到指定座位。  

    2 、主监考指挥清理考场。  

    a 、监督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考场前后指定地点(包括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衣帽手套等生活用品等)。  

    b 、清空书桌箱,水杯放在桌下的地上,桌面上除考试必须文具外不能有其他物品。  

    c 、学生证、身份证放书桌左上角。  

    3 、主监考宣读考场规则要点内容:  

       a 、考生要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指定位置就坐,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摆放在左上角。  

       b 、除考试必须的文具外,书桌上、下不得有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  

       c 、开考后检查试卷页数是否缺损,逐页写清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学号。  

       d 、考试过程中有事应举手示意,经允许后方可提问。  

       e 、开考30分钟后,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提前交卷离场,试卷必须按照指定位置摆放。  

       f 、提前交卷考生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区域大声喧哗。  

       g 、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回。  

    h 、考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i 、考试结束后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收回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四、试卷发放:  

    主监考宣布开考,当众启封并核对试卷数量、考试科目无误后,监考教师逐一向考生分发试卷,并提示考生检查试卷是否有印刷错误及缺损,多余试卷考试结束后交回教务处。  

    五、查验证件:  

    1 、开考后,主监考员清点考试人数,核实发出试卷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  

    2 、副监考逐一检查考生学生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  

    六、监考过程:  

    1 、开考半小时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生如厕须监考教师陪同。  

    2 、考试过程中,保持考场前后各有一名监考教师认真监考、履职。监考期间 不得脱岗、玩手机、打电话、闲聊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 、监考教师要及时制止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发现违纪作弊需要处理的学生,由主监考当场  

    认定,保留证据,做好考场记录说明,报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4 、主监考要逐项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七、回收试卷:  

    1 、距离考试结束10分钟时提示考生。  

    2 、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由监考教师及时、如数收回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3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交到教务处,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